一份标书 二个评分标准合不合法呢-姚绍梅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合同纠纷

一份标书中设置两个评分标准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两个评分标准均合法且不冲突,则合法
    例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其中技术分包含“方案可行性(20分)”“技术先进性(20分)”,商务分包含“报价合理性(30分)”“售后服务(30分)”。只要两个评分标准的设置符合《招标投标法》及行业规范(如无歧视性条款、未违反公平原则),且评分细则清晰可量化,则属于合法操作。

  2. 若两个评分标准存在冲突或违法情形,则不合法

    • 冲突情形:如同时规定“以最低价中标”和“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导致评分逻辑矛盾,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违法情形:若评分标准中包含“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在本市”“设置特定品牌倾向”等歧视性条款,或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则属于违法行为。
    • 程序违法:若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公示两个评分标准,或评分标准在开标后临时修改,也构成违法。

建议:

  • 招标方需确保评分标准公开透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合法合规(不违反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可量化操作(避免主观性过强的条款)。
  • 投标方若发现评分标准违法,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如有具体标书条款或行业背景,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