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职行贿罪指的是受贿人还是行贿人-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刑事辩护

非公职行贿罪,从罪名本身来看,指的是行贿人,而非受贿人。具体来说,非公职行贿罪,即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下是对这一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罪名构成

  1. 主体:

    • 自然人:任何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个人。
    • 单位:任何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的单位。
  2. 主观方面:

    • 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仍故意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3. 客体:

    • 侵犯的是国家对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及其廉洁性。
  4. 客观方面:

    • 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根据司法解释来确定,一般指三万元以上。

二、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受到以下处罚:

  1.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典型案例

以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为例,王某为低价购买某机械配件子公司并在将来承揽业务上得到照顾,向该子公司负责人刘某赠送人民币100万元。王某的行为即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数额巨大。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四、特别提醒

  • 非公职行贿罪不仅针对个人,也针对单位。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都可能构成此罪。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法律对行贿人自首或主动交代行为的鼓励。
  • 反腐败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行贿行为也坚决予以查处。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行贿行为。

总结来看,非公职行贿罪明确指向的是行贿人。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此罪,或者对非公职行贿罪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