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能使用聘用人员吗-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08-25 劳动纠纷

机关单位是可以使用聘用人员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首先,从适用岗位和范围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用工(即聘用人员)主要指的是未纳入编制管理,但由机关或事业单位使用并支付报酬,履行必要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这些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编外招用人员、教育教学机构编外招用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编外招用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基层社会治理人员以及法检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机关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有关行政执法、人事财务、安全生产、涉密等重要重点岗位,除有政策规定外,是不得使用编外招用人员的。

其次,关于数量管控,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增编外用工,现有存量需要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压缩。同时,编外用工数量应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效率。

在审批管理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这包括用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向区委和区政府报送使用编外用工申请函等步骤。确需超出规定比例大量使用编外用工的,还需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在日常管理方面,各用工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原则上应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并选择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合同期限、薪酬待遇和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用工单位还需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约束和退出制度,加强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最后,关于薪酬待遇,编外用工的薪酬待遇通常参照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基础薪酬待遇文件来执行。

综上所述,机关单位是可以使用聘用人员的,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确保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