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是否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5-08-24 经济纠纷

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在特定情形下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客观角度:是否具有合法实现获利的现实基础

  • 正常投资行为:正常的投资和经营行为符合一般的经营规则,有合法实现获利的现实基础。例如,投资经过合法审批、有稳定市场前景和盈利模式的项目,行为人在投资前会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等,以确保投资具有现实可行性。
  • 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投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没有正常的交易渠道的。2021年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且,如果投资的是有兑付可能的虚拟货币,也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投资失败的概率极高。虚拟货币市场本就存在各种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的传销、诈骗团伙,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也是只接受投入而不允许变现。在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中,将虚拟货币交易列举为新型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方式。因此,从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来看,不具有合法实现获利的现实基础。当行为人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时,由于缺乏合法获利的现实基础,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主观角度:是否对资金尽到必要的审慎态度

  • 正常投资行为:行为人在进行正常投资时,会对资金的使用尽到必要的审慎态度。例如,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根据项目的进展和风险状况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有清晰的认识和评估,不会盲目投资或不计后果地投入资金。
  • 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在我国多次重申虚拟货币的非法性、并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清退的前提下,行为人仍进行虚拟货币的投资,他们试图罔顾事实基础博取一个小概率事件,对于现实处于有认识但不理会的状态,其持续的投资行为是基于非理性的赌徒心理。除了这种情况外,还存在另一种对资金任意处置的表现,就是在投资时不进行必要的研判分析,任意投资,轻易放弃,对资金是否能回收处于漠不关心的心态。这种情况也是对投资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慎义务。缺乏必要的审慎态度,不计后果地将他人资金用于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并接受伴随高风险带来的损失结果,这是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体现。

法律后果及建议

  • 法律后果:在诈骗类案件中,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要件。如果认定行为人利用他人资金投资虚拟币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等相关犯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 建议:对于资金提供方来说,在将资金借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投资时,要谨慎审查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了解投资人的信用状况和投资能力,避免将自己的资金置于高风险之中。对于投资人来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审慎的投资活动,不得利用他人的资金进行非法或高风险的投资行为,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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