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调解吗-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3-30 合同纠纷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一.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调解的可行性

  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既然工程款优先权可以依法行使,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就工程欠款及优先受偿权达成了协议,自然也可以以调解书方式进行确认。
  2. 调解的优势: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助于避免诉讼的繁琐程序和时间成本,能够更快速地解决优先权纠纷,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调解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和劝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二. 调解书的内容

  1. 写明优先受偿权:在调解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对涉及优先受偿权的事项达成一致,是可以在调解书中予以明确记载的。写明优先受偿权有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 合法性审查:法院在出具调解书时,应当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包括权利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使期限是否届满、优先受偿的范围等,以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

三. 调解的注意事项

  • 调解结果需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如果优先受偿权的存在或行使存在法律障碍,那么在调解书中写明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 即使调解书确认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也不能排除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可能性。因此,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如建设工程的抵押权人、商品房的购房者、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等)认为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提起案外人撤销之诉,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且调解书可以写明优先受偿权。但调解过程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