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公司法 背景下 公司哪些事项需要在章程中修改-陈思文律师|法行宝
2025-08-22 公司事务

在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章程确实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修改以适应新的法律规定。以下是需要修改的主要事项:

  1. 出资期限:

    • 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5年,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之间,将出资期限调整为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 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中应确定最迟的出资期限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2. 股权转让:

    • 删除原《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
    • 新增股权转让通知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如书面通知,并明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
    • 公司可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保留“其他股东同意权”,以维护公司的人合性。
  3.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责任承担:

    • 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
    • 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与辞任规定,以及当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条件和额度。
  4. 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

    • 公司章程应对公章、证照保管,股东失权,公司议事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程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通知程序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程序,公司利润分配、表决权的行使,股权继承,公司股东发生纠纷时的争议处理,公司章程解释权的归属,股东名册的修订、保存,注册资本增资的优先认缴,注册资本减资时是否等比例减资等作出详尽的规定。
  5.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上市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载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机制等事项。
    • 列举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的事项。
    • 新增与审议事项关联时的董事应主动报告制度。
    •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禁止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 交叉持股限制。
  6. 其他非必须修改但建议修改的事项:

    • 不再有执行董事的称呼,一律更改为董事。
    •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 创立大会表述改为成立大会。
    • 将“一人公司”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并删除原来所有关于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 原公司章程中但凡设置“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等表决比例条款字眼的(含本数),需结合新法要求,看是否需要修改为“过半数”(新法多数要求不含本数)。
    • 注意原援引序号的变化。

在修改公司章程时,公司应仔细研究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章程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并能够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