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终审 遗漏罪犯怎么处理-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8-19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已经终审,遗漏罪犯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犯罪分子出于逃避打击的目的,不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或者由于客观证据收集不齐全、掌握的犯罪事实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才发现遗漏罪犯或遗漏罪行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法》第71条主要规定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即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刑罚。然而,该条文对于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的漏罪如何处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对于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的漏罪,通常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另行定罪判决处理。也就是说,对于遗漏的罪行,会单独进行审判,并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这种方法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公正处理。

同时,也有观点支持数罪并罚,但我认为这并不符合《刑法》第71条的立法本意和罪刑法定原则。因为《刑法》第71条已经明确规定了数罪并罚适用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这一时间节点,法律的制定有其严谨性,不应随意解释、类推、扩大或缩小。此外,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发现漏罪的时间是有区别的,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导致司法机关发现漏罪较晚,还可能存在该漏罪已经过了追溯时效的问题,这也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因此,对于已经终审的案件中遗漏的罪犯或罪行,应当依法进行另行定罪判决处理。这样做既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有利于对犯罪行为进行公正的处理和震慑。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司法工作中要更加严谨、细致地收集证据和掌握犯罪事实,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