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非全日制业务员签什么合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非全日制业务员应签订的合同类型
非全日制业务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即工作时间不固定、可能同时为多个用人单位服务,因此仍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来说:
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口头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且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务派遣情况下的合同签订
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那么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则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3.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以下五项必备条款:
4. 不得约定试用期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因此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合同终止条件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业务员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可口头),若由劳务派遣组织派遣则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必备条款,且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可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