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始定密权是否需要申请”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定密权的获得途径、定密权的边界与限制以及定密权的行使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定密权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权力,它是机关单位对原始产生事项进行定密的前提。定密权的获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律法规授权,二是有权机关授权。
法律法规授权:
- 对于通过法律法规授权获得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等,它们在获得定密权时,并不需要额外进行申请,因为其定密权已经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这些机关单位在行使定密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权限和范围。
有权机关授权:
- 对于需要通过有权机关授权获得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如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它们在需要定密权时,可以向有权机关(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提出申请。有权机关会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相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这种授权通常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被授权机关单位的名称、具体定密权限、事项范围以及授权期限。
接下来,我们谈谈定密权的边界与限制:
- 密级限制:不同层级的机关单位有不同的定密密级限制。例如,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而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只能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 范围与期限限制:对于通过有权机关授权获得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其定密权不仅有密级的限制,还有范围和期限的限制。被授权机关单位只能在被授予的权限、规定的事项范围以及期限内进行定密。
最后,关于定密权的行使程序:
- 定密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机关单位在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时,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机关单位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定密,并作出书面记录,注明承办人、定密责任人和定密依据。
综上所述,对于原始定密权是否需要申请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定密权的获得途径。如果是通过法律法规授权获得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则不需要额外申请;如果是需要通过有权机关授权获得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则需要在需要时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请。但无论哪种情况,机关单位在行使定密权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权限、范围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