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定密授权的方式,这确实是一个涉及保密管理的重要流程。根据相关规定,定密授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主动授权和依申请授权。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方式:
一、主动授权
主动授权是授权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有关机关、单位没有提出定密授权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授予其定密权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授权机关一般不得主动实施定密授权。只有在开展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且需要没有定密权或者没有相应密级定密权的机关、单位承担时,才能主动对这类机关、单位实施定密授权。
二、依申请授权
依申请授权则是授权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作出的定密授权行为。具体来说,没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超出其定密权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授权机关申请定密授权。这里的“经常”指的是近3年来年均产生6件以上国家秘密事项的情形。
依申请授权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定密授权的机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若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具有相应定密权限,则应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内容应主要包括拟申请的定密权限、拟申请的事项范围、申请的依据和理由,并需说明近3年来机关、单位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情况,以证明其符合“经常”产生的要求。
开展全面审查:授权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提出申请的机关、单位是否属于本机关定密授权对象、是否“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以及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的形式要求。
作出授权决定:经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授权机关应及时作出定密授权决定;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则作出不予授权决定。通过审查的,定密授权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明确授权机关名称、被授权机关、单位名称、作出授权的依据或理由。若授予的定密权限是为某一项或某一类事项定密时,还需注明具体授权内容。
此外,定密授权并非一授终生,而是应根据形势的变化或定密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作出调整。例如,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导致授权事项密级发生变化时,被授权机关、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授权的申请;若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再“经常”产生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导致授权事项不再作为国家秘密时,则应及时提出撤销授权申请。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定密授权的方式及其相关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