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卖后借一般不属于占有改定。以下从占有改定的定义、先卖后借的性质以及两者对比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占有改定的定义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简单来说,就是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该物,但物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
2. 先卖后借的性质
先卖后借,即先签订买卖合同将标的物出卖,之后又签订借用合同将标的物借回。这种行为中,买卖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受人,但之后出卖人又通过借用合同重新取得了对标的物的占有。
3. 先卖后借与占有改定的对比
- 占有改定: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就视为已经完成了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而出让人则失去了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和所有权(但继续占有标的物是基于与受让人的约定)。
- 先卖后借:买卖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受人,但之后出卖人又通过借用合同重新取得了对标的物的占有。这种占有是基于借用合同而产生的,与占有改定中的“视为交付”和“间接占有”有本质区别。在先卖后借的情况下,出卖人重新取得占有并不是基于物权让与合同中的约定,而是基于另一个独立的借用合同。
4. 法律后果
- 占有改定:一旦物权让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受让人就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尽管出让人继续占有),出让人无权再擅自处分该物,否则构成无权处分。
- 先卖后借:出卖人在将标的物出卖后,又通过借用合同重新取得占有,这并不影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在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按照借用合同的约定使用。如果出卖人擅自处分标的物或违反借用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先卖后借一般不属于占有改定。因为两者在法律性质、交付方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你在合同纠纷或债务债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