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行人在工地受伤私了还走工地保险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工伤赔偿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工地保险的适用范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行人在工地受伤并不构成工伤,因为工伤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行人并非工地的工作人员,因此其受伤情况并不适用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然而,如果工地存在管理不善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过错,导致行人受伤,那么工地方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接下来,关于私了协议的问题。私了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如果协议内容合法、公平,且双方均已履行完毕,那么该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那么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行人与工地方面达成了私了协议,但后续发现赔偿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不公平情况,行人是有权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的。此外,即使已经达成了私了协议,行人仍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工地方面按照法定标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工地保险,它通常是为工地工作人员购买的,用于保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时的权益。行人在工地受伤并不属于工地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不能通过工地保险来获得赔偿。但是,如果工地方面购买了公众责任险或其他相关保险,且保险条款中包含了行人受伤的赔偿项目,那么行人有可能根据保险条款获得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行人在工地受伤私了后,如果发现赔偿金额不公平或存在其他问题,是有权请求撤销或变更私了协议的,并可以要求工地方面按照法定标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行人也需要了解工地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保险条款,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