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学生绊脚摔倒致骨折,而医生病历诊断却写为扭伤,这涉及到两个潜在的侵权责任主体——学校和医院。接下来,我将从这两个角度分别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关于学校的责任:
关于医院的责任:
综上所述,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应该起诉哪一方或两方。如果学校的疏忽管理是导致孩子受伤的直接原因,且医院的诊断并未对孩子造成额外的损害,那么您可能主要需要起诉学校。反之,如果医院的误诊导致了孩子治疗上的不当或延误,且这种延误造成了孩子额外的损害,那么您可能主要需要起诉医院。当然,如果两者都有责任,您也可以同时起诉学校和医院。
在决定起诉之前,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医疗记录、学校的监控视频、目击者的证言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您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咨询我这个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