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滑倒谁的责任-侯俊杰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公司事务

关于“营业场所滑倒谁的责任”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1. 责任划分的总体原则:

    • 在营业场所摔倒,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关键在于判断营业场所是否有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摔倒有无因果关系。
  2. 营业场所担责情形:

    • 若营业场所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却没设置警示标识,或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顾客摔倒,那么场所经营者要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商场卫生间地面有水渍未清理且无提示牌,顾客滑倒受伤,商场就要负责。
  3. 经营者无责情形:

    • 要是因为顾客自身原因摔倒,如在场所内奔跑、自身突发疾病等,通常经营者不用承担责任。比如,顾客在商场内快速奔跑不慎摔倒,责任一般在顾客自己。
  4. 第三人侵权情形:

    • 因第三人侵权致使顾客摔倒,如第三人故意推搡,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但如果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要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5.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 后续处理建议:

    • 发生摔倒事件后,建议顾客保留好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
    • 先与营业场所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责任归属和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营业场所滑倒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看营业场所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顾客摔倒的具体原因。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