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公墓政府叫个人投资,政府部门合不合法”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运营通常是由政府主导,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现在,我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结论前置:政府将公益性公墓的投资和运营交给个人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这违反了公益性公墓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
分析说明:
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 根据民政部的相关答复,遗体接运、火化、暂存、骨灰寄存等项目属于基本殡葬服务范围,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公益属性,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
- 对基本殡葬服务,要坚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
经营性公墓的管理规定:
-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这强调了殡葬事业单位在经营性公墓运营中的主导作用。
- 虽然该办法未直接涉及公益性公墓,但从中可以推断出,公墓的管理和运营应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殡葬事业单位负责。
政府划拨土地的使用规定:
- 政府划拨的土地用于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其使用和经营应该遵循相关土地管理和殡葬管理政策。
- 将公益性公墓的投资和运营交给个人,可能会违反土地管理和殡葬管理的相关政策。
政策导向和原则:
- 从整体政策导向和原则来看,政府应强化在殡葬服务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和规范性。
- 将公益性公墓交给个人投资运营,与这一政策导向相悖。
综上所述,政府将公益性公墓的投资和运营交给个人通常是不合法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公益性公墓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也可能违反土地管理和殡葬管理的相关政策。因此,如果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