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老人就一个女儿法律规定等老人老了一定要和女儿住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老人年老后一定要与子女(包括女儿)同住。老年人的居住选择主要基于其个人意愿、身体状况、经济条件以及家庭关系等多种因素。法律尊重老年人的自主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与子女同住,也可以选择独立居住或选择其他适合自己的居住方式。
然而,从家庭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子女对年老父母有一定的赡养义务。这包括在经济上给予支持,以及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如果老年人需要照顾和陪伴,而子女有能力提供这些支持,那么子女应该尽力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年人一定要与子女同住,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做出选择。
此外,如果老年人因为身体或智力衰退等原因无法自我照料,需要监护人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们可以选择意定监护。这意味着老年人可以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通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一个自己信任的人(包括子女或其他亲属、朋友等)作为自己未来的监护人,负责自己的生活照料、身心健康、财产管理等事务。
总的来说,老年人年老后的居住选择应该尊重其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子女应该尽力履行赡养义务,但具体的居住方式应该由老年人自己决定。同时,如果老年人需要监护人的话,他们可以选择意定监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