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是以送达为准的。关于告知书的送达,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多种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告知书的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其中,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是较为常见的方式。
送达的效力:告知书一旦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应当按照告知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行使相应的权利。如果受送达人未按照告知书的要求行事,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
特殊情况的送达:在特殊情况下,如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还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这种送达方式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综上所述,告知书是以送达为准的,且送达方式多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收到告知书后,受送达人应当认真对待并按照要求行事。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