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的宣传手册上使用了员工的照片 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吴沅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公司在宣传手册上使用员工照片,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

    • 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员工知晓并同意公司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例如,员工在拍摄照片时明确了解照片将用于公司宣传手册,且未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使用员工肖像的行为并未超出员工对照片用途的认知,因此不构成侵权。
  2. 构成侵权的情况:

    • 公司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特别是当员工已经离职,或员工虽在职但明确反对公司使用其肖像时,公司仍继续使用或公开员工的肖像,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员工肖像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建议:

  • 对于公司而言,在使用员工肖像进行宣传前,应获得员工的明确同意,并明确约定使用范围、方式及期限等,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对于员工而言,若发现自己的肖像被公司擅自使用,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在宣传手册上使用员工照片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则构成侵权;若员工知晓并同意公司使用其肖像,则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