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谈话笔录如何避免被审理人员说指供诱供-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行政纠纷

在纪委谈话过程中,确保笔录的公正、客观和合法性至关重要,以避免被审理人员指出存在指供、诱供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以帮助您在做好笔录的同时,避免指供、诱供的情况:

一、避免直接定性型设问

  • 不要将未经查实的案件事实或情节直接作为问题提出,例如:“你为什么要给张xx送50万元人民币?”这种设问方式带有明显的定性倾向,容易引发指供的嫌疑。
  • 应采用更开放、中性的提问方式,如:“你与张xx之间是否有经济往来?如果有,请具体讲讲相关情况。”

二、避免直接提示对方回答“是”与“否”

  • 不要在问题中包含您希望得到的答案,避免让被谈话人“顺杆爬”,如:“你是不是在xx时间去了xx地点?”这种提问方式容易让被谈话人感觉被引导。
  • 应改为:“请回忆一下,xx时间你是否在xx地点?”让被谈话人自由回答。

三、避免反复倾向性追问

  • 不要反复追问同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被谈话人已经给出回答后,不要继续施加压力要求其改变答案,如:“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收了10万元?”
  • 应尊重被谈话人的回答,如果其回答与事实不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或线索进行核实,而不是通过反复追问来强迫其改变答案。

四、在辨认笔录中避免直接指出问题

  • 当需要被谈话人辨认相关证据时,不要直接指出问题所在,如:“这是不是你说的那张假发票?”
  • 应让被谈话人自行辨认,并主动交代相关情况,如:“请你看一下这张票据,是否与你之前提到的相符?”

五、避免笔录中出现威胁、欺骗性设问

  • 在谈话过程中,不要使用威胁或欺骗性的语言来引导被谈话人作出特定回答,如:“你的家人也参与了,希望你不要逼我们扩大调查范围。”
  • 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证据和信息。

综上所述,要避免纪委谈话笔录中的指供、诱供问题,关键在于保持提问的开放性、中性和合法性。同时,谈话人员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确保笔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