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原文是:“立案机关需要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这款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后,如需对涉案物品或场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这既保障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也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