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自愿放弃社保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因此,任何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或约定,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其次,从实际操作来看,即使劳动者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不可以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论劳动者是否基于自愿,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都是无效的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放弃缴纳社保对劳动者来说绝对弊大于利。这不仅会导致劳动者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还会在患病时医疗报销方面受到影响,以及面对失业、工伤时无法获得社保待遇。同时,社保还与许多社会福利或政策挂钩,如购房、子女入学、落户等。因此,不缴纳社保会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综上所述,签协议自愿放弃社保是不合法的,也是不明智的。劳动者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