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决票送达即参与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的判断,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公司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会议召集、表决的具体程序来综合判定。
首先,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合法有效的召集程序要求会议由合法召集人作出召集决定,并通知每个成员参会。这包括通知方式、通知期间、通知内容以及通知对象等方面都需要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仅仅将表决票送达给股东,但并未按照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召集和通知,那么这样的表决可能会因为程序瑕疵而被认定为不合法。
其次,表决程序的合法性也至关重要。表决阶段的瑕疵可能包括无表决权人表决、议案未经表决、未达多数决比例、非真实意思表示等。如果表决票的送达并未伴随着合法的表决程序,比如未给予股东充分的时间考虑和表决,或者表决结果并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那么这样的表决同样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
最后,还需要考虑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因为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它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表决票的送达和表决程序有特别的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如果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表决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
综上所述,“表决票送达即参与”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具体的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多个因素。只有在所有相关程序都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时,才能认定这样的表决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