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和赠予的区别-赵小宝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婚姻家庭

“自愿赠与”和“自愿赠予”在日常用语中可能经常被混用,但在法律上,它们通常被视为具有相同含义,都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一、法律含义

  1. 自愿赠与:是法律上的专业术语,指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且受赠人明确同意接受这一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受赠人就合法拥有了该财产,通常不需要返还。
  2. 自愿赠予:并非法律专用术语,更多出现在日常语言中,强调的是一种无偿、单方意愿的转让行为。赠予者出于自愿,将自己的财产转交给他人,但这种转让行为未必会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进行。

二、法律效力

  1. 相同点:在法律上,“自愿赠与”和“自愿赠予”通常被视为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都是赠与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2. 差异:由于“自愿赠予”并非严格法律术语,其法律后果可能不如“自愿赠与”那么明确。在发生争议时,法院可能会因缺乏明确的协议和法律规范,而难以确定赠予的效力和双方的法律责任。

三、赠与的撤销与要回

  1. 完成交付的赠与:一旦赠与完成交付,受赠人合法拥有财产,通常较难要回。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
  2. 未实际交付的赠与:如果仅达成赠与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尚未实际交付财物,赠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有权撤销赠与,进而要回财物。例如,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等。

四、建议

在进行赠与行为时,为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建议通过书面合同和公证来明确赠与的意愿和条件。尤其是在涉及较大金额或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财产转让时,更应谨慎处理,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自愿赠与”和“自愿赠予”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具有相同含义,但在日常用语和具体法律后果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因此,在进行赠与行为时,建议明确双方的意愿和条件,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