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不买社保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任何不缴纳社保的约定,都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社会保险机构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未补足,社会保险机构不仅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申请进行强制征缴,还可以对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这表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再者,从劳动者的权益角度来看,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重要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那么劳动者在面临这些风险时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单位签不买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同时,劳动者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