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职领导不批直接走人不算自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具体来说:
“自离”是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来上班的行为,与依法辞职并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不同。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辞职未批准就扣发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在已经提前履行了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即使单位不批,员工直接走也不算自离。但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员工在辞职时尽量与单位进行协商,并按照正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