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确实算被动离职。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一概念,并阐述相关的法律后果。
一、被动离职的定义
被动离职指的是员工非自愿离岗,即员工还想继续工作,但公司不让其继续工作了。这与主动离职(员工自愿离开工作岗位)形成鲜明对比。辞退、开除、劝退等都属于被动离职的范畴。
二、辞退、开除与被动离职的关系
辞退:通常是员工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者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辞退。辞退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但往往后期双方可能也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
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通常是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且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如果属于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发起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以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被动离职的其他情形:除了辞退和开除,被动离职还可能因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经济性裁员、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
三、法律后果
经济补偿:对于合法辞退或合同期满不续签等导致的被动离职,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或开除员工,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确实属于被动离职的范畴。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