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能调解的法条,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的内容:
不能调解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
特别程序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这些案件由于其特殊性,不适用调解。
督促程序案件:即支付令案件,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此类案件通过支付令实现债权,不适用调解。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适用于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此类案件同样不适用调解。
破产还债程序案件:涉及企业破产、清算等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定,不适用调解。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如离婚案件、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等,这些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变更,不适用调解。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可以调解的。
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合同效力问题由法院依法认定,不适用调解。
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认定,以及刑罚的适用,不适用调解。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涉及民事赔偿的,可以调解。
其他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如涉及行政行为的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等,这些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质,不适用调解。
法律依据:
此外,还应注意,执行程序也不适用调解。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只能达成和解协议,而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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