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诈骗罪公安局取保候审,数额小没有危害已退款,现公安局作出不诉,要不要报检”的问题,我给出如下分析:
结论:在公安局已经作出不诉决定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再主动报检。但具体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后续发展来判断。
分析说明:
公安局的不诉决定: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其作出的不诉决定通常意味着在当前的证据和事实下,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起诉的必要。这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对案件的后续处理具有重要影响。
数额小、没有危害、已退款:您提到的这些情节,如数额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以及已经退款,都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公安局作出不诉决定时很可能已经被考虑在内。因此,这些情节进一步支持了公安局不诉决定的合理性。
报检的必要性:在公安局已经作出不诉决定的情况下,通常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没有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因此,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您不需要再主动报检。然而,如果后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或者公安局的不诉决定被上级机关撤销或改变,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后续关注:尽管当前不需要主动报检,但建议您仍然保持对案件的关注。如果后续有任何新的进展或者变化,例如公安机关重新立案、检察院提起公诉等,您需要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的情况和公安局的不诉决定,您通常不需要再主动报检。但请务必保持对案件的关注,以便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