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集体起诉讨要工资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吗-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劳动纠纷

农民工集体起诉讨要工资能突破合同相对性。

在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往往涉及多个合同关系,而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然而,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

具体来说,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即使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发包或分包行为,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农民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的责任,即使其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也可能因违法发包或分包行为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在农民工集体起诉讨要工资的情况下,如果涉及违法发包或分包行为,农民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突破合同相对性,向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权利。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各责任主体是否应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综上所述,农民工集体起诉讨要工资能突破合同相对性,但具体能否突破以及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农民工朋友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