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动车撞了,有权要求营养费赔偿。营养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来确定的,且需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一般是用每天固定的一个标准乘以营养期限来计算。营养期限通常是根据受害人受伤之后的恢复情况,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的。如果受害人经过鉴定构成了伤残,那营养期限很可能会相应地延长。
具体来说,每日营养费标准在几十元到上百元,具体数额需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受害人的伤情等因素。例如,在某些地区,受害人轻度受伤,每天的营养费可能是30到50元;中度受伤,每天的营养费大概是50到80元;重度受伤,每天的营养费可能是80到120元。实际数额可能会因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被电动车撞后,如果认为需要营养费赔偿,应首先确保收集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作为证据支持你的主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