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子大学的学费生活费能否起诉要求父母支付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法律对于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然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已经成年并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法律并未规定父母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其次,从实际案例来看,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的支付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具备自立能力,且父母没有经济能力或者不愿意继续支付学费和生活费,那么子女的诉讼请求往往会被法院驳回。
因此,一般来说,小孩子成年后接受大学教育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并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父母强制支付。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期间的费用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德上的考虑,而非法律义务。作为子女,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和不易,学会自立自强,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同时,父母也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子女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共同助力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迈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