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不主张工伤赔偿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
- 工伤认定之后,劳动者应优先适用工伤保险赔偿。这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特殊保障机制,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权益。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再按照人身损害来主张赔偿。
特殊情况:
- 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仍然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例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又有明确的侵权人。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等费用不能重复获赔。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论:
-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是否可以不主张工伤赔偿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取决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这一特殊情况。若存在第三人侵权,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若不存在第三人侵权,劳动者则应优先适用工伤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