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一般不算工伤。下面我将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解释:
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这一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实际情况分析
劳动关系终止:辞职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因此,在辞职后的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的范畴。
工伤认定条件: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等。但辞职后的职工已经不具备“上下班”的身份,因此无法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
结论
综上所述,辞职后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由于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且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一般不算工伤。
建议
如果家属认为存在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时,也建议用人单位在职工离职时,做好相关的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类似的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