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条款-高广昊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交通事故

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法律处罚条款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解释与说明:

  1. 处罚对象:该条款主要针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即包括宾馆、旅馆、酒店、民宿、网约房、电竞酒店、青旅等新业态行业场所的工作人员。
  2.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登记旅客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或者明知旅客携带危险物质不予制止,以及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3. 处罚措施:
    • 对于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于明知旅客携带危险物质不予制止的,同样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于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殊情形:

  • 如果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涉及犯罪活动而不报告,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建议:

  • 旅馆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旅客信息登记制度的落实,配备相应的登记设备和人员,确保旅客信息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旅客在入住时也应主动配合旅馆业经营者进行信息登记,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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