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合同结算材料不完整却进行了结算,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结算所需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而在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了结算,就构成了对合同约定的违反。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合同的结算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结算材料的完整性是确保结算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前提。如果材料不完整,可能导致结算结果出现偏差,进而引发合同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因为结算材料不完整而导致了结算错误或者争议,双方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受损方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就应当明确约定结算所需材料的种类、格式和完整性要求,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约定。如果发现材料不完整,应当及时补充和完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具体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