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宣传广告虚假会被警告,并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 同时,该法第五十三条还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二. 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门店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不仅会被责令停止发布并消除影响,还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等。这其中,警告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虽然法律条文中未明确提及“警告”这一处罚措施,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执法中,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对虚假宣传的门店进行警告。
三. 总结与建议
- 综上所述,门店宣传广告虚假是会被警告的,并可能面临其他严重的行政处罚。因此,我建议门店在发布广告时,务必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虚假宣传带来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