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为自用也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里的“收购”行为并不区分用途,无论是转售还是自用,只要明知是赃物仍购买,就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具体来说: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交易物品来源可疑、价格与市场相差悬殊、交易方式隐秘等,都可视为“应当知道”。
客观方面:表现为收购行为,即以金钱换取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物品,无论自用还是转售。
因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为自用,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触犯此罪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问题,建议立即停止一切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并尽快向我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