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被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法律责任
责令交还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责令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
处以罚款:罚款额根据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具体罚款数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深度分析
综上所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被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的法律责任。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