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加装电梯未召开业主大会,仅上门征询意见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根据沪房更新[2024]12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业主在完成意愿征询等工作后,应由街道(镇)指导业主委员会和居(村)民委员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这表明,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需要公开透明,且应经过一定的公告程序。
业主大会的必要性:业主大会是业主共同决定小区重大事项的重要机制。加装电梯作为影响小区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应当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公开表决,以确保所有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仅通过上门征询意见的方式,无法充分保障业主的权益,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比例的要求:除了召开业主大会外,加装电梯还需要满足法定的业主表决比例。这一比例通常是由地方性的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旨在确保加装电梯的决定能够得到多数业主的支持。如果未召开业主大会,就无法准确统计和确认业主的表决情况,也就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综上所述,单元加装电梯未召开业主大会,仅上门征询意见是不合法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公开表决,并确保满足法定的业主表决比例。如果业主对加装电梯的决策过程存在异议或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需要,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