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被执行人有车有工资却故意终结本次执行是违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法律规定
- 终结执行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终结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标的灭失等。明知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终结执行,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
- 执行人员的职责:执行人员有义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故意忽视或隐瞒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属于失职行为。
二. 法律后果
- 对执行人员:如果执行人员明知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故意终结执行,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
- 对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要求恢复执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 实际案例
- 例如,在某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明知被执行人有车辆和工资收入,却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直接终结了本次执行。后来,申请执行人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经调查核实后,相关执行人员被追究了法律责任,案件也得以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明知被执行人有车有工资却故意终结本次执行是违法的,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我建议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执行人员也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