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自愿给高利息但还没给,起诉时只收本金,这不算高利贷。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高利贷的定义与法律保护:
- 高利贷通常指的是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的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即便借款人自愿给付高利息,超出法定保护范围的利息,法律也是不予支持的。
借款人自愿给高利息的情况: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借人起诉时只要求收回本金,而没有要求支付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那么这就不构成高利贷。
- 因为高利贷的认定是基于实际支付的利息是否超过了法定上限,而在这个案例中,出借人并未要求支付高利息。
法律建议:
- 对于出借人来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高利贷来获取不当利益。
-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面临高利贷的压力,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借款人自愿给高利息但还没给,起诉时只收本金,这并不构成高利贷。因为高利贷的认定是基于实际支付的利息是否超过了法定上限,而在这个情况下,出借人并未要求支付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债务债权或民间借贷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