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在没有监控和行车记录仪的情况下,车辆撞人导致死亡,警察会如何判定责任,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没有直接监控证据或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情况下,警察和交通管理部门会依靠其他多种手段来调查和确定事故责任。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验、检查、对事故相关方的询问调查,以及可能的证人证言、相关物证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具体来说: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完全是由某一方(如驾驶员)的过失造成的,那么该方就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将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划分,可能是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例如,如果事故涉及多方,且各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过错,那么责任就会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分配。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的:在这种情况下,事故将被视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责任或赔偿义务,因为还可能涉及保险赔偿、人道主义救助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在这种情况下,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而他方则无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没有监控和行车记录仪的记录,警察和交通管理部门仍然有多种方法和手段来调查和确定事故责任。他们会根据现场情况、证人证言、相关物证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多方面信息来综合判断,并最终作出责任认定。因此,在发生此类事故时,建议各方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便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并确定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