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时间一般不包括实习期,而是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时间。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
在校生实习:
-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这种情况下不视为就业,因此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实习期并不计入参加工作时间。
- 但若在校生已接近毕业,以就业为目的到用人单位实习,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构成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那么双方实际上已构成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实习期若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可以计入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生实习(即毕业后就业前的实习):
- 对于已经毕业的实习生,如果用人单位有与其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意向,并且实习生已实际开始工作,那么从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应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参加工作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参加工作时间通常指的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时间,而实习期是否计入,取决于实习的性质和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