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是否可以调解-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行政纠纷

行政协议案件在符合特定条件和范围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调解的。调解应基于自愿、合法原则,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适用调解的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为行政协议案件的调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二、适用调解的条件

  1. 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调解应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价值相符合,确保调解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基于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强迫或显失公正的调解都是不允许的。
  3. 基于合法原则:调解不能排除对行政协议合法性的审查,且调解内容不得违反行政法的规定。
  4. 不损害国家、社会及他人利益:调解结果必须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适用调解的具体情形

  1. 涉及行政补偿的行政协议案件:例如,在土地征收案件中,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方式或数额有异议,可以通过调解来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方案。
  2. 行政机关在协议履行中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如公共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中,对于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方式的分歧,可以通过调解来引导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确定。

四、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1. 涉及法定职责的履行:例如,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税款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此类案件通常不适用调解。
  2. 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利益:如果调解结果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那么该案件就不适用调解。

五、实际案例

以广州成功调解的行政协议复议案件为例,该案涉及医疗保险领域的行政协议纠纷。通过调解,被申请人与A医院就违约问题达成了处理意见,实现了行政协议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这充分说明了行政协议案件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适用调解的。

综上所述,行政协议案件在符合特定条件和适用范围的情况下,适用调解不仅有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您有具体的行政协议案件需要咨询或调解,请直接向我提问,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