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第5条原文是什么-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合同纠纷

《电子签名法》第五条原文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该条法律规定了对数据电文视为原件的形式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条件:一是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是能够可靠地保证内容自最终形成时起保持完整、未被更改。同时,也明确了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继续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