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的内容是关于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以下是该法条的原文: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这条原则体现了刑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相适应,确保刑罚既不过重也不过轻,从而实现刑法的惩罚与预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