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提交辞职而领导不同意时,你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明确辞职报告的性质:
- 辞职报告是你向单位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并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辞职申请。
- 但如果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领导不签字批准,你在通知期满后也可以直接离开原单位。
保留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
- 为了证明你已经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你可以通过EMS邮寄辞职报告,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是某人的辞职报告,收件人注明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保存好邮寄的回执单。
- 或者,你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辞职报告,并保存好邮件记录。
沟通并寻求法律途径:
- 如果在法定离职时间届满后,单位仍然限制你离职,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告知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 若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 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你提交辞职而领导不同意时,你应明确辞职报告的性质,保留好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并在必要时通过沟通、投诉或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