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不包括转包人、分包人。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发包人的定义:
- 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他们有时也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简单来说,工程就是由发包人发出来的。
转包人与分包人的定义:
- 转包,是指工程经发包给到承包人后,承包人不履行承包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者肢解后分包给其他单位。转包简单来说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全部转出去,自己不干。
- 分包则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包有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
发包人与转包人、分包人的关系:
-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发包人是工程的初始发出者,他们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将工程任务交给承包人去完成。
- 转包人和分包人则是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角色,他们与承包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与发包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不包括转包人和分包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人”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而转包人和分包人则是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的与承包人有合同关系的角色,他们并不属于发包人的范畴。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