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职前缴纳的费用一般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向劳动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同时,《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也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指出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这种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未入职前就要求其缴纳费用,如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已缴纳的费用。
综上所述,未入职前缴纳的费用一般不合法,劳动者应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