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人主要包括与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具体分析如下:
一. 仲裁申请人的范围
- 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申请人。这意味着,任何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都有权作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 特殊情况下的申请人
-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能作为共同当事人参与仲裁,此时劳动者仍然是申请人。
三. 申请人的权利
- 申请人享有申请仲裁的权利,可以提交有关申请书,并参加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员的任职。
- 申请人还有权提出证据、申请财产保全和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建议:在提起仲裁前,申请人应仔细审查自己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